嚴禁疲勞駕駛是一項重要的安全制度,也是九大公交車長安全行車底線制度之一。嚴禁疲勞駕駛是為了防止車長在行車中出現犯困、疲勞、中暑現象還繼續冒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,同時明確向公交車長指出在行駛過程中一旦出現犯困、疲勞、中暑現象,必須立即靠邊停車休息,嚴禁疲勞駕駛。
夏季高溫期間,因人的個體因素,出現犯困、疲勞是正,F象;當犯困、疲勞現象出現時,人就會感到困倦瞌睡,四肢無力,注意力不集中,判斷能力下降等,在這種情況下行車,駕駛員將根本無法掌控方向盤,極易發生各種完全不可預測的道路交通事故。5月20日,230路車長曾某因疲勞駕駛,在明珠廣場撞施工隔離防護欄和乙炔氧氣瓶;6月21日265路車長李某,因疲勞駕駛,在花園路路段時駛離有效路面,撞斷路邊行道樹。兩起事故的當事人都因違反了國家安全法律和公司底線制度,被解除勞動合同關系。
兩起典型事故都是因為車長在出現犯困、疲勞現象時,不按公司要求立即靠邊停車造成的后果;其實當出現犯困、疲勞的狀況時,唯一、最好的辦法就是立即停車,這樣可以避免引發交通事故。為此,公司再三強調一旦出現疲勞、犯困的情況必須立即靠邊停車,不會對因疲勞靠邊停車的車長進行處罰,相反還要求各級管理人員必須給予肯定和關心。希望公交車長們拋開思想顧慮,僥幸心理,按照嚴禁疲勞駕駛制度要求,確保夏季安全行車工作。 (特約通訊員 陳雙) |